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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为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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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为法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。有为,指有所作为、造作之意。又称有为法。泛指由因缘和合所造作之现象;狭义而言,亦特指人的造作行为。亦即一切处于相互联系、生灭变化中之现象,而以生、住、异、灭之四有为相为其特征。相对于此,永远不变而不生不灭者,则称为无为法。因缘造作称为为,色、心等法从因缘生,有因缘之造作,故称为有为,因此有为亦为缘起法之别名。小乘着重以有为来说明人生无常,大乘则扩大为对世界一切物质现象与精神现象之分析,说明性空、唯识之理。

有为法——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

有为法——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

有为法讲解

随着佛法发展的越来越好,现在有很多人都在去修行佛学知识,修行佛法知识可以给大家带来很多的帮助,那么,今天就为师兄们介绍下有为法的讲解吧。

有为法讲解

一、“一切有为法,尽是因缘合和,缘起时起,缘尽还无,不外如是”的意思是:

世间一切光怪陆离或寻求物我的现象和思考,都是随着因缘的起伏而生而灭,都是这样的。

1、一切有为法:这里法就是现象的意思,你所能看到的,听到的,别人传教的,自身思考的,都是“法”,而有为,则与下一句的因缘和合相对,就是有起因和变化的条件的,可以寻觅到因缘起灭的。这句话就是:一切可以追寻到因缘起灭的现象。

2、尽是因缘和合:因缘,因就是现象,也就是法的起因,缘,就是促成因进行动荡变换最终结出果的条件,这句话的就是:全部是由因果勾连结合而产生。

有为法讲解

3、缘起时起,缘尽时尽:随着因缘的产生而产生,又随着因缘的消逝而消逝。

4、不外如是:没有不是这样的。

二、一切有为法:这里法就是现象的意思,你所能看到的,听到的,别人传教的,自身思考的,都是“法”,而有为,则与下一句的因缘和合相对,就是有起因和变化的条件的,可以寻觅到因缘起灭的。这句话就是:一切可以追寻到因缘起灭的现象。

有为法讲解

以上就是为师兄们介绍的有关有为法的讲解,希望能够帮助到师兄们,如果师兄们还要了解更多的关于有为法的知识,就需要大家经常去修行了,这样不仅可以给大家带来好处,还能够提升自身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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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为法是什么法

关于有为法的相关介绍是有很多的,只要大家能够经常去修行,就能够收获到很多的知识,从而使师兄们有很多的帮助,那接下来就先为师兄们介绍下有为法是什么法吧。

有为法是什么法

有为法指的是一切我们能够扑捉到的,能够接触到的事相。他们就像梦一样,是幻化的,是缘起的, “如露亦如电,应作如是观”,

比如我们的色身,有的人短命,有的人长寿,有的人只能活二三十岁,有的人却能活到一百多岁。活二三十岁也好,活一百多岁也好,在那个历史长河当中,在浩瀚的时空当中,都是非常短暂的,谁都不可能永远活下去,世上也没有什么长生不老药。

有为法是什么法

所以《金刚经》中说的“一切有为法”就是那些都变化的,无常的,趋于毁坏的,有生必有灭的一切事相。它们最大的特点是:“成、住、坏、空”,作为有情众生来讲是“生、老、病、死”。

有为法是什么法

上面就是为师兄们介绍的有关有为法是什么法,相信能够帮助到大家。师兄们如果想要深入的了解有为法,就应该要经常去修行,从而使大家了解到更多的知识,并且还能够有很好的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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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为法和无为法的关系

念诵金刚经的话,还是自己念最好,因为我们初学自己念诵金刚经的话,对金刚经里面的内容了解还不是很透彻,所以本文给各位师兄介绍有为法和无为法的关系,希望师兄能有更多的体会,自己对金刚经的意思也会有更好的理解,让我们能真的理解金刚经的智慧。

有为法和无为法的关系

《金刚经》当中所说的一切法,无非是两大类,就是我们上面讲的:一种是事相,是“有为法”;另一种是体性,是“无为法”。体性和事相是相对的,也是统一的。

斗胆拿佛祖他老人家做个比方:我们经常在经书上见到,释迦摩尼他老人家,有十种不同的名号,比如:如来、世尊、应供、正遍知、明行足等等,释迦摩尼只有一个,他就是乔达摩悉达多,是释迦族的圣者,他有出生也有涅槃,和咱一样,都是短暂的存在,

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。这就是事相,是“有为法”;而“如来”、“佛”却不仅仅只是释迦摩尼,人常说“即心即佛”,又说“一花一世界,一叶一如来”,有成千成万,数不尽的佛,数不尽的如来,一切众生皆有佛性。所以我们说“诸佛如来”。这就是体性,是佛性,是“无为法”。

有为法和无为法的关系

释迦摩尼和佛是相对存在的,谁也离不开谁。释迦摩尼和众生一样,本来是佛,本性具足。而这种本来具足的佛性,又通过释迦摩尼显现出来,使众生信受奉行,努力修行,大家共同成佛。就为了这,地藏王菩萨还发了大愿“地狱不空誓不成佛!”

再用色身打个比方:不能说我们本来就有的佛性或体性重要,而我们的色壳子不重要,因为离开了色壳子,拿什么去证悟佛性,所以说人身难得,一失人身,万劫不复!当然,色壳子重要,也不能说佛性不重要,如果离开了佛性,色壳子只能是色壳子,一点意义都没有。

体性通过事相来揭示,来显现。体性,假如因缘具足的话,它又会随着因缘,变现为一定的事相。“有为法”和“无为法”也是一样,是相对统一的,二者不矛盾,更没有什么高下、优劣之分。

有为法和无为法的关系

关于有为法和无为法的关系就先给大家介绍到这里,相信师兄们对这个问题有所了解了,在师兄们修行的道路上,会收获到很多的知识,并且还能够让大家增长一些智慧,对自身是有很好的益处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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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为法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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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为法简介

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理法。

一切有为法

这句话出于《金刚经》中著名的“四句偈”:“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,应作如是观。”意思是说,我们应持这样的观点:所有事物现象,都是空幻的,生灭无常的。

‘一切有为法’‘一切有为’的境界,就如同这个幻师变化出的幻术一样,是‘虚妄不实’,是‘如梦如幻’。这个‘如泡如影’,是什么意思呢?你在河边上看,下雨的时候,雨水打在河水上,就好像起了一个一个的水泡;一下子起,一下子灭,起灭无常。‘一切有为法’就像水泡一样是‘起灭无常’的。‘如影’是镜子里面所现的影子,也是不实的,他只是幻影而已。你明白了‘梦、幻、泡、影’都是‘虚妄不实’的道理,也就会明白‘一切有为法,如梦、幻、泡、影’的道理。‘如露,亦如电’,一切法都是无常的。一早起来看,那草叶上,树叶上,都有水珠,那就是露水,但太阳一出来,就没有了,他的存在只是短暂,一刹那而已。这个‘如电’就是天阴要下雨,打雷时闪的那个电光,电光一闪就没有了。有没有个电呢?有,但是只一刹那就消失了。这段经文,用‘梦、幻、泡、影、露、电。’这六个比喻,来描述‘一切有为法,变异无常,生灭迅速,无有停留。’一切有为法,本来就像这样子,你说有,只是暂时有,转眼就消失了。我们人也是一样,昨天还好好的聚会在一起,今天得个讯息,说他已经死了;人的生命就像‘四十二章经’所说的:‘生命在呼吸间’这样的短暂,他一口气转不过来,就完了。就像闪电那样,一闪就消失了,又像朝露那么的短暂,太阳一出来他就消失了,应该这样子‘观想’,‘应作如是观’——‘观’是‘观想’。

有为法简介

就是说你学‘金刚经’,学‘般若智慧’,应该用‘梦、幻、泡、影、露、电’这六种的比喻,去做‘观想’,‘一切有为法’就如‘梦、幻、泡、影、露、电’那样,是‘虚妄不实’‘变异无常’‘生灭迅速’,你能这样‘观想’,对‘一切有为法’就更能‘看破放下’,在现实生活上,你就不会处处与人计较,这样你就不会‘取著他’自生烦恼。所以圣人‘用心如镜’,过去的就让他过去,把他舍得一干二净,所以圣人的心能‘解脱’能‘自在’,这是因为圣人有‘般若妙慧’的原故。世尊教我们‘发菩提心的人,受持读诵,为人演说’金刚经,应作如是‘观想’。这样我们才能得到真实的利益,众生也能得到真实的利益,最后我们也能安住在‘应无所住,而生其心。’上,对‘一切有为法’不会再起执著了。正宗分竟。

一切有为法,皆是因缘和合而生,不是无因自有。缘起则生,缘灭则散,不外乎这样的原理。

阿弥陀佛 深入经藏 智慧如海

有为法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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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语

一般以五蕴为有为法。有为法乃无常之法,于每一刹那皆在转变、迁移,故又称为有为转变。复次,言有为法为无常者,系因凡有为法皆具有生、住、异、灭四相,时即上记所谓的有为法之四个基本特征,称为四有为相;此外,亦有将住、异相合并为一,而立三有为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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